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拱撒采石场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芒矿告字〔2020〕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复,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芒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决定向社会公开挂牌出让拱撒采石场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标的情况
拟出让的采矿权项目名称为:新立拱撒采石场采矿权,位于芒市236°方向,直线距离约53公里处,地理位置:东经98°09′09″~98°09′32″,北纬24°09′22″~24°09′39″;矿区范围由12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1501平方公里,开采标高为1060米~840米,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规模45万吨/年;出让采矿权年限5年。
根据德宏国源矿业技术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省芒市拱撒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地质勘查报告》〉评审意见书》(云德国源矿评储字﹝2019﹞010号)确认,截止2019年9月10日332+333类资源储量548.35万立方米。拟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0.1501平方公里,拐点坐标见下表:
芒市拱撒采石场采矿权新立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X | Y | |
1 | 2673347.19 | 33414092.28 |
2 | 2673272.09 | 33414026.18 |
3 | 2673229.12 | 33414026.18 |
4 | 2673318.96 | 33414173.28 |
5 | 2673273.10 | 33414328.94 |
6 | 2673186.48 | 33414536.30 |
7 | 2672888.96 | 33414310.48 |
8 | 2673006.61 | 33414130.67 |
9 | 2673131.86 | 33414002.45 |
10 | 2673189.38 | 33414054.96 |
11 | 2673335.97 | 33413873.83 |
12 | 2673439.23 | 33413991.24 |
二、报名参加竞买的资格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
(一)竞买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及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其它经济组织。
(二)竞买申请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公司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出竞买申请,提交采矿权竞买承诺书,经审查合格的缴纳竞买保证金60万元后,办理竞买手续,方可登记取得竞买资格。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2月13日至2020年3月4日,报名时获取挂牌文件;报名地点: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芒市中缅友谊馆二楼)。
四、挂牌起始价、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一)挂牌起始价:524.87万元(第一次缴款不低于300万元)。
(二)其他费用:竞得人需承担已有资产价款2459.7762万元和评估报告费10.8万元。
(三)保证金:人民币60万元。
五、挂牌时间、地点及挂牌截止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挂牌时间为2020年3月5日8:30时至2020年3月16日下午4时00分(节假日除外)。
(二)挂牌地点: 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芒市中缅友谊馆二楼)。
(三)挂牌截止会议时间:2020年3月16日下午4时00分。
(四)挂牌截止会议地点: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室。
六、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后,经资格审查合格,缴纳竞买保证金,登记取得竞买资格,我中心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为纯采矿权,采矿权出让成交价款不包含竞得人在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及勘查开采活动中按法律法规规定应缴纳的其他费用。
(三)竞得人付清采矿权出让价款并完善相关手续及缴纳相关费用后向芒市国土资源局申请采矿权登记。
(四)采矿权人必须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承担恢复治理费用。
(五)如竞得人反悔或无故退出,所交保证金概不退还。
七、风险提示
(一)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由于出让采矿权的地质勘查工作程度较低,挂牌出让文件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差距,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
(二)竞得人必须自行依法申请办理矿山的用地、用水、用电、水土保持、公路、环保、林地使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手续,出让人对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若上述手续未能完成导致采矿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存在的风险。
(三)竞得人必须组织进行矿山开发利用、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查,审查合格后方能作为申请采矿权登记的要件。若上述工作方案未能通过审查,导致采矿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存在的风险。
(四)矿产资源开采具有较大的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因国家、省、州及市产业政策的调整不得继续开采的,以及其他风险造成无法实施开采的由受让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
八、其它事项
(一)、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不接受信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名。
(二)、其它未尽事宜及采矿权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三)、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四)、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可自行踏勘。其他未尽事宜由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九、本公告将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芒市自然资源局网 |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 |
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hggzy.yn.gov.cn/ | |
十、标的详细情况及相关要求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联系地址: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芒市文蚌街中缅友谊馆内)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芒市自然资源局 杨女士 | 18087893572 |
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孙女士 | 0692-2130876 18088160050 |
十一、保证金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 | 开户行 | 账号 |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云南省中国银行德宏州阔时路支行 | 135629064871 |
芒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