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探')+'矿权出让公告'" __ko__1600997727640="ko13">禄劝鑫达采石场采矿权出让公告
禄自然资矿告〔2020〕3号
受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拟以挂牌方式出让禄劝鑫达采石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禄劝县自然资源局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吉兴路延长线。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街道吉兴路24号9栋4楼)。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街道吉兴路24号9栋4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矿山':'项目'" __ko__1600997727640="ko32">矿山名称:禄劝鑫达采石场
-1?'开采主矿种':'勘查矿种'" __ko__1600997727640="ko35">开采主矿种名称:建筑用白云岩
地理位置: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马鹿塘乡马鹿村委会
-1?'开采':'勘查'" __ko__1600997727640="ko40">开采范围:面积0.0194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 | X (起标高) | Y (止标高) | 矿体标识 | 面积标识 |
矿1 | 2895707.47 | 34555681.64 | ||
矿2 | 2895749.73 | 34555605.04 | ||
矿3 | 2895764.75 | 34555481.33 | ||
矿4 | 2895752.65 | 34555460.70 | ||
矿5 | 2895591.05 | 34555560.92 | ||
* | 2860 | 2750 | 1 | 1 |
资源储量:238.52万吨
开采标高: 2860米至 275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矿区范围内最终坡面以下到最低开采标高之间,不可开采的露天境界外矿量(122b)类为11.98万吨,不可开采的露天境界外矿量(333)类为93.81万吨。可利用资源量(122b)类为13.78万吨,可利用资源量(333)类为55.12万吨,合计设计利用资源量68.9万吨。矿山生产规模10万吨/年,采矿回收率95%,矿山服务年限6.55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矿权出让后,竞得人必须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按规定缴纳土地复垦费,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复垦责任。
序号 | X | Y |
矿1 | 2895707.47 | 34555681.64 |
矿2 | 2895749.73 | 34555605.04 |
矿3 | 2895764.75 | 34555481.33 |
矿4 | 2895752.65 | 34555460.70 |
矿5 | 2895591.05 | 34555560.92 |
* | 2860 | 2750 |
以往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6.55年
起始价:124.04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具有营利法人资格,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未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的异常名录……
(其他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招标/拍卖/挂牌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0年09月25日
挂牌时间:2020年09月25日—2020年10月29日(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街道吉兴路24号9栋4楼)。
六、获取招标/拍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招标/拍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竞买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发给竞买申请人《竞买资格确认书》,视为取得竞买资格。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0年09月25日—2020年10月29日
申请报名方式: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街道吉兴路24号9栋4楼)现场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本企业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管理、矿山安全的主要人员名单,并注明所从事专业、职务和专业任职资格;4.本企业可用于矿产资源采选的主要设备清单;5.承诺收购原采矿权及补偿原采矿权人涉矿相关资产328.68万元和承担报告编制费用8万元的承诺书;6.银行出具的不低于448.22万元的资金证明(竞买成功需补偿原采矿权人涉矿相关资产及按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原矿权人申请竞买需提供银行出具大于110.64万元资金证明(挂牌底价124.04万元,其中13.40万元属原矿区保有资源储量对应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已由原采矿权人完成有偿处置,如原矿权人竞得则不需重复缴纳该款项)。7.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由不同银行(或同一银行不同账号)开具的多张存款资金证明,其相隔时间不得超过1个小时。8.承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相应责任和义务的承诺书;9.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依据拍卖法、招标投标法、矿业权交易规则等制度规定)
八、风险提示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
(其他风险提示)
九、公告时间及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公告时间:2020年09月25日至2020年10月28日
如对出让的-1?'采':'探'" __ko__1600997727640="ko156">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其他提出异议的方式)提出。
联系方式:0871-68910172 0871-68966567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招标成交的,矿业权交易平台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不按要求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拍卖、挂牌成交的,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门户网站、矿业权交易平台交易大厅、(如果有请填写)同时发布。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街道吉兴路24号9栋4楼)。
2020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