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树泉建筑用砂石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2021-03-29 矿机优选网矿权出让

十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树泉建筑用砂石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师办纪发〔2021〕10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拍卖法》、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中共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7]12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对以下采矿权进行公开出让,并委托新疆哈密正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十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百花路8号大厦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第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

场所:哈密市瑞金路交通大厦二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矿山':'项目'" __ko__1616678064499="ko30">矿山名称:十三师柳树泉农场砂石矿

-1?'开采矿种':'勘查矿种'" __ko__1616678064499="ko33">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十三师柳树泉农场,地理坐标东经93°21′22″,北纬43°37′21.45秒。

面积:0.08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经度纬度
14777563.24731480845.181
24777538.47431481190.112
34777594.79531481414.834
44777481.49631481414.834
54777388.35431481180.401
64777415.70931480845.181
14777563.24731480845.181
*10221018

资源储量:28.04

开采标高: 1022米 1018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未开发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复垦方案》,计提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复垦基金

序号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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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77563.24731480845.181
*10221018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7.07年    

起始价:12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上述标的竞买申请人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2.竞买申请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3.在五年内没有竞买违约的行为,未在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1年04月23日 挂牌时间:2021年04月23日—     

地点:哈密市瑞金路交通大厦二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符合竞买人资质条件的,由新疆哈密正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核发《竞买人资格确认书》后取得竞买资格。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03月25日—2021年04月22日

申请报名方式:申请方式:拍卖出让只接受竞买申请人现场书面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申请。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限内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申请材料:(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参加的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5)保证金交款银行回单;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拍卖会现场报价者为竞得人。2.拍卖后竞得人应与拍卖人当场签订《采矿权确认书》。3.竞得人应按照《采矿权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缴纳相关费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在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之前不得违法开采矿产资源。

八、风险提示

七、风险提示1.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具有投资风险性,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2.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双方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3.本次出让采矿权的储量、矿体赋存情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时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采矿权确认书》,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不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等要求。4.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八、交易异议的处理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5年内不得参与出让人组织的矿业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活动;(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确认书》的;(2)竞得人未按《采矿权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者拒绝签订的;(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十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第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十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03月25日    

文章来源:中国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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