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高家堡镇沟岔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1-06-08 矿机优选网矿权出让

神木市高家堡镇沟岔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神资规告字〔202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和《陕西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暂行办法》的规定,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面向社会挂牌出让1宗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陕西省神木市神华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楼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

场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航宇路市民大厦11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矿山':'项目'" __ko__1622799151646="ko30">矿山名称:神木市高家堡镇沟岔建筑用砂矿

-1?'开采矿种':'勘查矿种'" __ko__1622799151646="ko33">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神木市高家堡镇沟岔村

面积:0.098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经度纬度
14271446.02537424596.091
24271529.78637424685.344
34271219.87737425312.492
44271112.00037425140.000
*11481129

资源储量:102.61万吨

开采标高: 1148米 1129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本矿山为新建矿山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买人成功竞得采矿权后,应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竞得人须按照“企业设立、政府监管、满足需求、专款专用”的原则,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资金,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确保矿区复垦后地质生态环境的有效治理。

序号XY
14271446.02537424596.091
24271529.78637424685.344
34271219.87737425312.492
44271112.00037425140.000
*11481129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0年    

起始价:86.81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竞买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5日15:00时。竞买保证金为:贰拾万元整(大写) (¥20.00万元)。3.竞买申请人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申请资料、通过资格审查后,由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取得竞买资格。4.竞买人应当单独竞买,不得联合竞买,严禁借用他人资质参与竞买。5.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买。6.法人代表、实控人或委托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单位,被列入“失信惩戒”、“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买。7.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1年07月06日 挂牌时间:2021年07月06日—2021年07月20日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航宇路市民大厦11楼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申请人可于2021年6月4日2021年7月5日,到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06月04日—2021年07月05日

申请报名方式:申请人可于2021年6月4日2021年7月5日,到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5日15:00时。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审查符合报名条件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申请书;(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申请一经通过,即视为对本次采矿权信息、出让须知和其他相关文件及矿业权现状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若竞买人反悔或无故退出,所交保证金概不退还。 (二)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出让风险,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勘、核实矿体情况,出让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和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出入。一旦竞得,视为对出让的采矿权矿区资源储量无异议,不得以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三)本次出让是竞得人在矿区范围内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不包括矿区范围内土地、林权等其它资源及地面建(构)筑物等。竞买人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林权、山权、青苗、道路使用、用电、用水、搬迁等问题需做充分了解掌握,并自行解决,费用自行承担。 (四)矿产资源开采具有不可预见的风险,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不能继续开采的,以及因环境保护、道路交通、供电设施、占用各类保护区、不可抗力因素等造成开采无法实施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竞得人取得采矿许可证后还需要办理林地许可、安全生产许可证、环评竣工验收、水土保持许可等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或生产经营,办理要求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六)采矿权有效期满或出让可采储量开采完毕,采矿权由审批发证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无偿收回。采矿权人必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完成矿山复垦复绿和闭坑工作,采矿权人应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法定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以书面方式提出。 联系地址:陕西省神木市神华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楼 联系电话:0918-8305689 联系人:佳佳。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存在《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列明的失信行为,属于联合惩戒对象的,依法限制参加本次采矿权交易活动。(二)竞买人虽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备忘录,但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三)出让人通过“信用中国”等查询竞得人信用信息,对竞得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得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情节严重的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1.逾期或拒绝签订《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2.不按约定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3.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失信行为。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06月04日    

文章来源:中国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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