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批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新和县央塔克库都克三号砂石料集中开采区22号矿)

2022-06-17 矿机优选网矿权出让

阿克苏地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批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新和县央塔克库都克三号砂石料集中开采区22号矿)
(公告文号:阿地自然资公字〔2022〕2号)

阿克苏地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批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新和县央塔克库都克三号砂石料集中开采区22号矿)

一、出让人

名称:新和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新和县红光路6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

场所:阿克苏市北京路25号(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交易)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项目'" __ko__1655213234141="ko30">项目名称:新和县央塔克库都克三号砂石料集中开采区22号矿

-1?'开采矿种':'勘查矿种'" __ko__1655213234141="ko33">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城259°方向,直距约85km处

面积:0.3297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XY
14586961.9527551097.15
24586961.9527551644.47
34586425.9327551650.01
44586293.7027551103.38
*992.00976.00

资源储量:本次出让资源量103.09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992.00米 976.0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按照后续编制评审通过开发利用方案开发利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照后续编制评审通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开展

序号经度纬度
14586961.9527551097.15
24586961.9527551644.47
34586425.9327551650.01
44586293.7027551103.38
*992.00976.00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110.2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基本条件:1.出让探矿权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2.出让采矿权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营利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四)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06月14日 挂牌时间:2022年06月14日—2022年07月27日     

地点: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阿克苏分公司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http://www.mnr.gov.cn/; 2.阿克苏政府网http://www.aks.gov.cn;3.中国矿业报网http://www.zgkyb.com; 4.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 5.新疆矿业网http://www.xjgyky.com。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06月14日—2022年07月08日

申请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期限内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及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办理竞买申请手续,签署和获取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矿业权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一个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的报价者为竞得人。(三)挂牌后的竞得人应与出让人在交易平台签订《矿业权确认书》。(四)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在相关公示10个工作日。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矿业权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等出具的保证。(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矿业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三)竞得人在矿业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四)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基本农田、林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五)本次矿业权出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自行到出让矿业权区域踏勘,费用自理。意向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出让矿业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矿业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挂牌代理机构予以澄清。在《矿业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按矿业权价20%的违约金,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矿业权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0〕578号)或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3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新和县自然资源局门户、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阿克苏地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06月14日    

文章来源:中国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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