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新设月江镇新韩村六组等3宗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
拍卖出让公告
(高国土资矿公﹝2019﹞1号)
经高县人民政府批准,高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新设月江镇新韩村六组等3宗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宗号 | 出让方式 | 采矿权名称 | 位置 | 拐点坐标 | 开采矿种 | 面积(平方公里) | 查明资源量(万吨) | 保有资源量(万吨) | 生产规模(万吨/年) | 出让年限(年)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底价 | ||
(1980西安坐标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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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点 | X | Y | |||||||||||||
1 | 拍卖 | 高县月江镇新韩村六组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 | 高县月江镇新韩村六组 | 1 | 3165685 | 35471084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0.0389 | 449.39 | 331.97 | 25(10万立方米/年) | 10.5 | 600 | 300 | 不设 |
2 | 3165656 | 35471368 | |||||||||||||
3 | 3165523 | 35471323 | |||||||||||||
4 | 3165523 | 35471084 | |||||||||||||
开采深度(m) | 475 | 400 | |||||||||||||
2 | 拍卖 | 高县文江镇大桥村庙坝组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 | 高县文江镇大桥村庙坝组 | 1 | 3141883 | 35465755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0.0557 | 538.37 | 410.95 | 25(10万立方米/年) | 14 | 700 | 350 | 不设 |
2 | 3141892 | 35465960 | |||||||||||||
3 | 3141632 | 35465920 | |||||||||||||
4 | 3141592 | 35465790 | |||||||||||||
5 | 3141632 | 35465680 | |||||||||||||
6 | 3141756 | 35465763 | |||||||||||||
开采深度(m) | 655 | 590 | |||||||||||||
3 | 拍卖 | 高县贾村龙塘村五组石伞坡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 | 高县贾村龙塘村五组 | 1 | 3150875 | 35450340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0.0383 | 360.38 | 335.54 | 25(10万立方米/年) | 11 | 572 | 286 | 不设 |
2 | 3150990 | 35450481 | |||||||||||||
3 | 3150842 | 35450620 | |||||||||||||
4 | 3150717 | 35450479 | |||||||||||||
开采深度(m) | 409 | 340 | |||||||||||||
备注:1.保有资源量及开采深度终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的占用登记书为准;2.竞买人参与多宗采矿权的,应分别缴纳相应的保证金。 |
特别告知:
1.拟设3宗矿区与其他矿业权不存在重叠及边界纠纷问题,3宗采矿权均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竞得人须自行与地面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者协商,并根据国土、安监、林业、农业、水务等相关部门要求依法完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用地(林地)报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相关事项后方可生产。
2.本次出让各宗标终拍卖出让收益须一次性缴清。
3.竞得人取得采矿许可证6个月内应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后1年内应投入采矿生产。乙方逾期不开工建设或者不投入采矿生产的,视为自行放弃采矿权,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无偿收回采矿权,已交采矿权收益不予退还。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开工建设延迟或者逾期投入采矿生产的除外。
4.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应承担相应采矿权出让前期准备工作费用。即编制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费用。
二、风险提示
(一)本次拍卖出让的采矿权地质工作程度较低,采矿投资风险较大,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权现状、地质条件及安全生产条件等,做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评估投资风险。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竞得人须充分掌握了解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安全、环保、税务等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风险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竞得人须自行完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9号令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以及环境保护条件,并自行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生产。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采矿权出让活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四、拍卖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请于2019年1月7日起及时登录四川土地矿产交易信息网(http://www.sclr.gov.cn)、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bsggzyjyxxw.com)、高县人民政府(http://www.gaoxian.gov.cn) 进行查询,并自行浏览下载拍卖出让文件(包括拍卖出让公告、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文件),也可到高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股咨询及获取相关资料。
五、竞买申请提交和资格审查及报名
参加竞买者请于2019年1月21日9时起2019年2月1日16时止(10个工作日),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帐后)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申请资料到高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股207室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查,具备报名条件的竞买申请人,领取《拍卖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此次出让活动。
本次拍卖的每宗采矿权竞买人不得少于3人,若竞买人少于3人,出让人按照相关规定停止该宗采矿权拍卖。
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和口头竞买申请。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月21日9时起2019年 2月1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
拍卖时间:2019年2月2日10时。
拍卖地点: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418室(高县恒远兴城4幢4楼)。
七、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起始价增价方式,每宗采矿权的加价幅度均为2万元或2万元的整倍数,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规则详见《采矿权拍卖出让须知》。
八、注意事项
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拍卖出让采矿权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即视同对本次拍卖出让采矿权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九、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
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含保证金)。
十、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
户 名:高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开发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高县支行
账 号:2011017300171
十一、相关查询网址
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sclr.gov.cn)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
高县人民政府(http://www.gaoxian.gov.cn)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高县庆符镇兴盛路152号县政府大楼二楼高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股(207室)
联 系 人:宋先生、饶女士
联系电话:0831-5217113
高县国土资源局 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