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阿自然资告字[2019]3号
为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培育和规范采矿权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等规定,新疆兵团公共资源 交易师分受阿拉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对下列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项目一览表
序号 | 矿区名称 | 矿区面积(平方千米) | 出让年限 | 采矿权评估价款(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出让底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1 | 师阿拉尔市二团3号砂石料矿 | 0.3004 | 3年 | 33.05 | 33.05 | 33.05 | 2 |
表1-1 矿区拐点坐标
拐点 编号 | 国家2000坐标系(3度带) | |||
直角坐标 | 地理坐标 | |||
X | Y | 东经 | 北纬 | |
S01 | 4504275.624 | 27394676.348 | 79°45'12.399″ | 40°39'57.616″ |
S02 | 4504737.701 | 27395401.664 | 79°45'43.000″ | 40°40'12.924″ |
S03 | 4504380.916 | 27395491.679 | 79°45'47.040″ | 40°40'01.401″ |
S04 | 4503918.852 | 27394766.358 | 79°45'16.446″ | 40°39'46.094″ |
注:终的采矿范围拐点坐标以与阿拉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出让合同中确定的采矿范围拐点坐标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及有关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银行出具的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存款证明。
(二)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公告报名时限内持①竞买申请书;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交原件验件);③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验件);④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验件)。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验件);⑥银行资信证明;⑦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⑧携带公章及法人章到师阿拉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9年10月9日10:00时2019年10月28日19:00时止。
(二)挂牌竞价时间:2019年10月29日上午10:00时起2019年11月7日19:00时止。
(三)报价只接受竞买人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价。
(四)报名及报价地点: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师分(新疆阿拉尔市幸福路行政服务三楼)。
四、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方式
(一)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后,经资格审查合格,索取采矿权出让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登记取得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须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竞买采矿权。竞买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缴纳单位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金额详见出让标的项目一览表,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9年10月28日19:00时(北京时间)前到帐。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转抵采矿权价款,其他竞价人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经审查,申请人符合报名要求的,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其竞买资格后,核发《竞买资格确认书》。
(二)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结果废止,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出让矿权的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时有误差,其风险由竞得人承担。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挂牌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二)竞得人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因政策变化、地方规划、不可预见风险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竞得人因采矿活动的实际需要,临时使用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场时,须按有关规定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在矿山建设前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土地、草场、林地、河道、水利设施、道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如未办理完毕相关手续致使竞得人不能开采的,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四)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全部为商业性矿产开发,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如出让区域内涉及建设项目压覆评估区,竞得人须确保不影响建设项目的实施和运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竞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内报价相同的,则以确认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时,如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对挂牌标的进行现场竞价,出价者为竞得人。
(二)挂牌出让后,当日签订《挂牌确认书》,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挂牌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持《挂牌确认书》与阿拉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在10日内付清全部采矿权价款,不按期付清全部采矿权价款和不按期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必须赔偿该采矿权挂牌出让过程中出让人所支付的相关费用及相应损失,出让人对该采矿权将予以重新出让。竞得人付清全部采矿权价款后,一个月内提交相关法定要件,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
(三)本次出让采矿权,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需到矿区现场踏勘的,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在竞得的采矿权范围内,如发现其他矿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并补缴出让收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竞得人拒绝签订矿业权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2、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4、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六)在矿业权挂牌活动中存在的恶性竞争、恶意串标情形的竞买人、竞得人,五年内禁止其参加矿业权交易平台组织的矿业权挂牌活动。在矿业权挂牌中存在两次以上(含两次)取得竞买资格后,不按时参加挂牌活动的,两年内禁止其参加矿业权交易平台组织的矿业权挂牌活动。
(七)竞得人使用出让矿区范围内、外现有附属物(路、地、电),由竞得人与采矿权所在政府共同协商解决,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八)其它未尽事宜及本次采矿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九)本次采矿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十)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1、师阿拉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页http://zrzy.xjbt.gov.cn/gss/ys/
2、《塔里木日报》
主管部门:师阿拉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阿拉尔市幸福路行政服务三楼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 0997---6373015
传 真: 0997---6378190
缴纳保证金开户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阿拉尔市支行
银行帐号:108266474992
阿拉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0月9日